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室庐有制,忌中有方(二) [复制链接]
發布于:2014-05-22     

      忌在两根立柱当中的横梁与屋顶脊梁之间,镶嵌斜向的支撑柱。这是旧式做法,不太雅致。忌讳用木板隔墙,凡事需要隔墙的地方必须用砖。忌在梁椽上描画花纹、图案。如果是年久的老宅子,木色已旧,必须绘饰,就一定要由手艺高超的工匠操作。凡是进门之处,一定要有小曲折,不能太直。房屋的前部一定要有三根门柱,旁边要设置一间小屋,可以放置卧榻。朝北的庭院,不要太大,因为北风凛冽。忌在房屋中间设置栏杆,那是拔步床的样式。忌用穴窗当橱柜,忌用瓦造院墙,用瓦做成铜钱、梅花图案的,都应该拆毁。还有屋脊两端的“螭吻好望”,历史悠久,而现在制作的,已经失去原貌,要严格按照古时候的样式制作,不然,也应仿照画中房屋的样式制作。屋檐前的接水槽不用粉刷,用棕榈叶铺垫,最具雅趣;不然,则用竹筒接水,不可用木和锡制作。忌有卷棚,这是官府审案时候用的,对普通人家不适用。忌讳用梅花形的窗户。厅堂的帘子,数浙江温州的湘妃竹最佳,忌有绣补的花纹图案,忌用“寿山”“福海”之类的字。总之,根据物品的类别,采用相应的形式,使其各自相宜,宁可古旧不可时髦,宁可朴拙不可工巧,宁可朴素,不可媚俗;至于清新雅致的情趣,那本是天性所成,绝非不明真意而乱发议论的人能讲解透彻的。



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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